发布者:孙希志|时间:2024年05月30日|1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青岛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与被告王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某市南区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合同中还约定了租赁费用、付款方式、租赁押金、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因担心房屋可能被征收,且受疫情影响,与原告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未能就房租缴纳事宜达成一致。原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腾退房屋以及支付房屋占用费等。
经过一审和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撤销一审法院关于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的判决;
维持一审法院关于被告腾退房屋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判决;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被告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缴纳房租构成违约,支持原告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的诉求。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提交了通话录音等证据,试图证明其积极与原告沟通房租缴纳事宜,且因房屋可能被征收而未能按时缴纳房租。原告则提交了股东证明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房租和腾退房屋。
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作为合同主体提起诉讼的资格成立,但涉案房屋为公有房产,未经批准擅自转租,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基于合同无效,法院不支持原告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但支持被告腾退房屋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主张。
本案中,二审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体现了对公有房产管理秩序的维护,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法院的判决既考虑了合同双方的权益,也体现了对法律原则的尊重。通过此案,可以看出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不仅关注合同条款的履行,更重视合同的合法性和合同背后的法律原则。
此外,本案也提醒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从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分歧,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