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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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摔倒致死,家属将餐馆、酒局组织者、共饮者告上法庭......

作者:刘凡琪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2次举报
陈某等10人在某餐馆聚餐。陈某用餐后在下餐馆楼梯过程中摔倒,头部与楼梯转角平台的墙体撞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判决陈某应自负55%的过错责任。餐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设置醒目防滑警示标志,踏步及楼梯设计不规范对安全性产生影响,应对陈某死亡损失承担25%的赔偿责任。徐某红等6人作为白酒共饮人应对陈某死亡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最终,结合在案证据,法院判决某餐馆赔偿278104.95元,徐某红赔偿47483.96元,徐某平等5人各赔偿3.5万元。


刘凡琪律师,2013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系,后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执业于山东国曜琴岛(临沂)律师事务所。曾在法院系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国曜琴岛(临沂)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320********0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