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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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重还是管制拘役重

作者:刘凡琪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4次举报


一、缓刑重还是管制拘役重

1、缓刑和管制拘役没有可比性,管制拘役与缓刑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管制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

2、拘役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3、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有漏罪,也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拘役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如果主刑期是拘役,同时人民法院又判处了缓期执行的话,缓刑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的,被判处的拘役是可以不用再执行的。但并不是主刑期是拘役,就一定得判缓刑。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管制拘役是一种刑罚方式,而缓刑则是刑罚的执行方式,因此,缓刑和管制拘役没有可比性,相对缓刑的力度是比管制拘役更轻的


刘凡琪律师,山东大学法学系,曾在法院系统工作数年,积累了大量的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经验,现任山东金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国曜琴岛(临沂)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320********0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