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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问题
灵活运用执业技能技巧解决问题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受托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诚信履行。
第一条 法律服务内容
(一)咨询服务
1、合同管理。提供起草、修改、审查业务合同的法律咨询,协助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全程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及时采取抗辩、解除、终止等措施,预防合同风险与纠纷。
2、劳动人事管理。根据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或人事聘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规范性文本,并就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工伤事故的处理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甲方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有关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作时间、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合规性规章制度。
3、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提供企业应收应付账款的规范管理咨询,协助建立适当的工作机制,对债权的及时回收提供建议。
4、法人治理结构设计与优化。提供起草、修改公司章程、设立子公司(含分公司)、公司转投资、公司担保、股权转让、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法律咨询。
5、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产品质量管理法律咨询,对潜在的安全风险提供建议。
6、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发明创造、商标专利申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咨询。
7、商业秘密保护。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合同的法律咨询,提出商业秘密保护建议。
8、重大经营决策建议。对甲方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协助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9、系统性风险的预判与防范。通过对甲方的了解,结合甲方的经营模式、经营范围、行业特点,对甲方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及法律风险进行全方位的预测和评估,协助制定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10、应甲方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法律咨询。
(二)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第二条 服务方式
法律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为甲方法律服务顾问,采用“专人负责,专业分工,团队服务,统一管理”的服务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对甲方的法律服务,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为甲方提供优质、实效的法律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律师就服务范围内的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为其承担保密义务,维护其声誉和形象。
3、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承办律师介绍有关委托事项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律师有权拒绝提供法律服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承办律师工作。因甲方怠于配合、拒绝提供协助,或者能够提供而未提供必需的案件证据、材料,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承担证据、材料原件的保管责任。乙方律师不收取甲方提供证据、材料的原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备用。
6、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
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未履行约定的费用支付义务致使承办律师不能或者不能及时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8、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真实情况,并要求甲方安排知悉委托法律事务有关情况的人员与承办律师晤谈,提供与委托法律事务有关的全部案件材料,并为达成上述目的提供便利。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为其承担保密义务,维护其声誉和形象。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为真实全面的材料,无隐瞒和恶意删减篡改,无法律上的瑕疵,必要时承办律师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书面保证。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因甲方怠于配合、拒绝提供协助,或者能够提供而未提供必需的案件材料,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指派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法律事务的,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6、甲方按约支付费用后乙方开始进行法律服务。甲方如未履行约定的费用支付义务致使承办律师不能或者不能及时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7、结案后乙方有权保留与甲方委托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副本或其他复制件。乙方或者承办律师有权从有利于甲方的利益出发向新闻媒体披露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有关案件材料,应主管单位的要求提供案件材料,为研究案情而向本所其他律师披露有关案件材料,为组织专家论证而向有关专家提供案件材料,为上诉、申诉、申请抗诉或者调解而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提供案件材料,为学术研究的需要使用有关案件材料。在司法机关等已经公开案件的情况下有权对已公布部分案件材料公开使用。
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委托的事项或所提要求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行业服务规范等情况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法律服务或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的。
9、乙方代理不包括财产线索调查、财产保全申请及续封等事务,代理律师参与此活动仅视为协助办理,不构成乙方合同义务。
第五条 服务期限和费用
1、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动续展,续展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则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
2、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年,(小写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3、办理委托事项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年,(小写 元)。所办委托事项一次性收取差旅费的,承办律师如需到武汉市以外进行相关工作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差旅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4、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有关行政、司法、公证、鉴定、评估、档案管理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5、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6、其它约定
7、费用支付账号:
账户名称:湖北振同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江汉支行营业部;
账 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本协议当事人的范围以本协议首部确定的甲、乙双方为准。若需要为甲方员工或其他关联人员提供法律服务,需另行签订合同并收取费用。
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对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告知等送达事项,甲方以本合同首部确认的地址为甲方唯一通讯地址。若甲方的联络方式、通讯地址发生变动,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责任。
3、甲方若拒不配合乙方指派律师工作,如电话不接、通知不回、不配合调查取证、不提交案件证据、材料,或拖延、拒缴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自通知甲方之日起解除合同。
4、甲方未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方案、意见或建议作出的决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运用法律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但任何法律服务均是对法律事实进行分析研判,故乙方所承办的法律事务均具有一定的风险,甲方对此知悉并理解,自愿承担委托目的不能实现的风险。
5、甲方如需委托乙方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给予优惠。
6、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订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订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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