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晓丹律师 08:00-20:00
丛晓丹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42404766
咨询时间:08:00-20:00 服务地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再审改判缓刑

发布者:丛晓丹律师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77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栾某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经当事人委托,在二审阶段开始代理,但二审维持原判。后经向中院申诉、向高院申诉、向最高法申诉、向市检申诉,最终市检作出再审的检察建议,移送中院再审,中院再审后,改判适用缓刑。 2.办案思路:主要的辩护意见包括事实认定错误(包括犯罪数额)、法律适用错误。再审法院基本采纳律师辩护意见。 3.律师意见:刑事案件启动申诉程序存在诸多困难,应当在申诉过程中指出核心问题,以最具力度的辩护观点,实现申诉程序的启动、实现观点被采纳,最终能争取到更有利判罚结果。另外,刑事案件应及早委托专业律师,除非是事实清楚、量刑没争议、确实不存在辩护空间的案件,否则,将错过更有利的辩护时机。

丛晓丹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 15142404766
    •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228分 (优于60.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丛晓丹律师IP属地:辽宁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798 昨日访问量:2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