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张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分期还款违约,一纸调解书实现债权保障
案件情况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后,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当事人委托张律师处理本案,接受委托后,律师梳理全部借贷往来证据,固定借款本金、交付凭证等关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法院主持下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沟通协商,借贷双方对尚欠借款本金数额予以确认,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由借款人分期向出借人偿还剩余借款。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该文书具备强制执行法律效力。
案件难点
1.双方没有完整规范的书面借款凭证,资金往来混杂,需要厘清真实尚欠本金数额,避免本金金额产生争议。
2.借款人一次性全额清偿债务能力不足,若直接要求一次性还款,容易出现被告无力履行,后续执行难度增大的局面。
3.分期还款模式存在风险,如果仅仅达成口头还款约定,一旦借款人后续某一期不按时还钱,当事人还需要重新起诉,徒增时间成本。
办案亮点
1.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程序,不用走完完整开庭诉讼流程,高效促成纠纷化解,减少当事人时间消耗。
2.在调解方案中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约定只要被告任意一期还款出现逾期,原告即可就全部剩余未还的借款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次立案诉讼,牢牢锁住当事人的权利。
3.合理协商诉讼费用承担,争取由违约方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减少委托人经济损失。
4.推动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拥有同等强制执行力,一旦对方不履约,可以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办案结果
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确认尚欠借款本金 15000 元;借款人先行归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分多期按月履行,于约定时间全部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由借款人承担。
如借款人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还款,委托人有权就全部剩余未偿还借款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整实现出借人的债权,案件取得良好处理结果。
尹传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