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尹传秀律师代理离婚纠纷,二次起诉成功调解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办案情况
委托人因夫妻感情不和、存在家暴情形,此前曾起诉离婚,法院未判决离婚。双方此后持续分居三年,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委托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婚生子抚养权,由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审理阶段,委托人自愿放弃财产分割诉求。尹传秀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分居、感情破裂相关证据,结合案件情况与对方、承办法官多轮沟通,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二、案件难点
1.本案属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未判离,需要充分论证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说服对方同意离婚。
2.双方矛盾较深,存在家暴过往,对立情绪重,在子女抚养、抚养费标准、探望方式上分歧较大,协商难度高。
3.委托人原本主张较高标准抚养费,男方对抚养费金额存在抵触,需要在诉求和对方承受能力之间找到平衡点。
三、办案亮点
1.灵活调整诉讼方案,尊重当事人意愿,协助当事人选择放弃财产分割诉求,减少争议焦点,降低谈判阻力,优先实现离婚、拿到抚养权的核心目标。
2.兼顾孩子利益,协商确定清晰可执行的探望方案,约定探望时间、频次,既保障男方合法探望权,也避免后续探望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冲击。
3.以调解方式结案,相比判决程序更快,调解书和判决书具备同等强制法律效力,一旦对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委托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4.提前敲定抚养费起算时间、支付日期、截止节点,条款明确,减少后续扯皮空间。
四、胜诉结果
经法院确认调解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子由我方委托人抚养,男方自约定时间起,每月固定日期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3.男方享有探望权,约定每月周末探望 4 次,委托人予以配合;
案件受理费按约定承担。 本案顺利实现委托人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核心诉求,纠纷一次性妥善了结。
尹传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