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一些证据并不能证明学生姓名家长电话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既然不是商业秘密,那么被告就没有侵犯其商业秘密一说。实践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是要符合相关要件的,必须要有新颖性、价值性、秘密性三大特征。在现在社会全民创业的大氛围下,建议合法合规创业,小心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哦。
尹传秀律师
发布者:尹传秀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55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一些证据并不能证明学生姓名家长电话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既然不是商业秘密,那么被告就没有侵犯其商业秘密一说。实践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是要符合相关要件的,必须要有新颖性、价值性、秘密性三大特征。在现在社会全民创业的大氛围下,建议合法合规创业,小心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