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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金佳:假买房的合同签了也白签?三大法律雷区警示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174人看过

摘要:虚构购房套取银行贷款的操作屡见不鲜,但合同效力如何认定?责任由谁承担?本文通过真实案例拆解法律风险,教你识别交易陷阱。

案例:一场被银行识破的"双簧戏"

2023年,某开发商资金链紧张,与员工李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480万元购买公司名下商铺,并以该合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放款后,开发商将款项挪作他用并停止还贷。银行调查发现:
1??交易疑点:商铺实际未交付,李某从未查看过房源
2??资金回流:贷款到账次日,80%款项转回开发商关联账户
银行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贷款本息——法院会支持吗?

法律核心:合同效力三连问

?? 问题一: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146条明确: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买卖双方真实目的并非房屋交易,而是套取银行贷款,属于"通谋虚伪表示",故合同自始无效

?? 问题二:谁承担主要责任?

开发商主导欺诈:存在明显过错,需返还全部贷款本息

"购房人"知情参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银行疏于审查:若未尽实质审核义务(如未核实首付款来源),法院可能酌情减免部分利息

?? 问题三:刑事风险是否存在?
若虚构交易套取贷款资金巨大未归还,涉嫌贷款诈骗罪。浙江某案例中,开发商实际控制人因此获刑7年,参与员工亦被追究刑责。

金律师的实战提示

??风险警示

"虚假买卖如同搭建多米诺骨牌,一旦资金链断裂,所有参与者都将承担法律推倒的连锁反应。"

?避雷指南

银行信贷人员:强化对交易背景真实性核查(包括首付款流水、房屋交付凭证等)

真实购房者:警惕开发商"借名买房"邀约,避免沦为贷款工具人

从业者注意:房产中介若协助造假,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延伸思考:阴阳合同的边界在哪?

市场上常见的"高评高贷"(备案价高于实际成交价)同样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旦涉诉,超出真实价格的贷款可能被认定无效,购房人仍需自筹资金填补缺口。

专业律师结语
房产交易的本质是物权与债权的精密结合,任何背离真实需求的金融操作终将触发法律红灯。建议在重大交易前委托专业律师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避免陷入"表面合法、实质违法"的系统性风险。

金律师团队特别提醒
本文案例已作脱敏处理,旨在普及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房产交易纠纷常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交叉,建议留存完整交易凭证并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佳律师,深耕房产法律实务近20年,主攻重大疑难房产纠纷与法律风险防控。凭借对不动产金融领域的深度研究,其承办案件多次获评行业典型案例。团队专注于运用非诉谈判化解矛盾,建立"预防式法律服务"体系,助力客户实现交易安全与资产保护双重目标。


【互动话题】
您认为在二手房交易中,银行是否有义务核查资金真实用途?欢迎留言分享您的观点??

文末黄金句:

法律从不保护投机者的侥幸,但永远守护诚信者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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