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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金佳律师团:丈夫赠情人287万,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4日|分类:海关商检 |303人看过


上海婚姻金佳律师团:丈夫赠情人287万,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微信转账记录成为法庭关键证据,妻子一纸诉状将第三者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赠与无效,全额返还!

2024年,上海林女士在整理家庭账目时发现丈夫贾某在五年间向一名杨姓女子转账287万元。

经调查,丈夫承认与杨某存在婚外关系,但辩称部分款项用于共同投资。林女士愤而起诉,法院最终判决杨某全额返还268万元(扣除已归还的卖车款)。

此类案件近年激增。无为市法院2023年判决一例23万元赠与无效案蜀山法院2024年判令第三者返还40万元,各地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呈现高度一致性。



一、法律为何支持妻子追回财产?

1. 夫妻共同财产的“铁律”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投资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

金佳律师提示:平等处理权≠各自处分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置大额财产。

2. 突破底线的赠与注定无效

当赠与行为同时触碰两条“高压线”时必然无效:

  • 侵犯共有财产权:丈夫擅自处置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财产,属无权处分;

  • 违背公序良俗:为维持婚外关系而赠与,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5年新施行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更明确规定:为重婚、同居等目的赠与财产的行为无效



二、胜诉关键:三大核心要件

1. 锁定“婚外情”背景

法院认定赠与无效的前提是: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仍接受财物

  • 无为法院案件中,丁某某在明知黄某某有家室的情况下仍长期索取钱财,被认定存在主观恶意;

  • 若第三者能证明不知对方已婚,案件性质将截然不同。

2. 全额返还≠部分返还

丈夫常辩称“我只处分了自己那一半”,但法律上:

  • 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非按份共有,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划分份额;

  • 赠与行为全部无效,第三者需返还全部财产,而非仅返还“妻子的一半”。

3. 证据决定成败

妻子需承担两类举证责任:

  • 婚外关系证据:暧昧聊天记录、亲密照片、丈夫自认材料等;

  • 财产转移证据: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注意保留原始载体)。

金佳律师提示:发现配偶出轨时,立即对转账记录拍照录像,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流水明细。


三、实战指南:三步追回财产

第一步:证据固化(黄金72小时)

  • 电子证据:用手机拍摄对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详情(需显示双方账号);

  • 书面证据:要求丈夫出具《情况说明》(载明赠与时间、金额、对象);

  • 视听证据:录音确认第三者知晓对方婚姻状况。

第二步:协商警示

向第三者发送《律师函》,明确要求返还财产。

部分案件在律师介入后即达成和解,避免诉讼耗时。

第三步:双路径诉讼

  1. 赠与合同无效之诉:以第三者为被告,丈夫为第三人,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2. 离婚财产分割之诉:若婚姻难以维系,可同时主张多分财产(《民法典》第1092条)。



四、特殊情形:钱还能要回吗?

案例1:丈夫声称“借钱给朋友”

  • 对策:主张借贷关系不存在,若无法提供借条或还款记录,法院通常认定赠与。

案例2:钱款已用于共同消费

  • 判决规则:第三者需返还尚存财产,已消耗部分不再返还(如共同就餐、旅行支出)。

案例3:第三者生育子女

  • 法律立场: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但不改变赠与行为的违法性质,抚养费需另案主张。



结语:法律不保护违背良心的“馈赠”

当婚姻遭遇背叛,财产权仍是法律守护的底线。
287万元全额返还的判决,不仅是对受害妻子的救济,更是向社会宣告:任何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馈赠”,终将被法律斩断

高级资深婚姻专业金佳律师,执业近20年,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某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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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而婚姻是守护这份标准的最后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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