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纠纷常见的处理方法是协商、调解或者起诉,事实上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是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但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时间最多是10天,不过交管部门的调解对双方并不具有强制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的理赔纠纷怎么处理?
理赔纠纷常见的处理方法是协商。
交通事故理赔纠纷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请求交管部门调解,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的10天内可以向交管部门递交调解申请书,调解无效的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理赔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交通事故理赔纠纷起诉后什么时间交受理费?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2年
225分 (优于60.7%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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