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智律师
全国【一级律师】,四川省仅三位律师荣获。执业35年!
13408412645
咨询时间:09:00-21:00 服务地区

转载含他人肖像的内容需要许可吗?

作者:周清智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次举报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这意味着,若要转载含有他人肖像的内容,首先需要征得肖像权人的明确同意,明确同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足以表明同意的方式。此外,即使非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该转载行为侵犯了肖像权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或者有其他不正当方式使用肖像,也可能构成侵权

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无需事先获得肖像权人许可:

1.新闻报道、纪实类作品中的合理使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或者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不构成侵权。

2.学术研究、课堂教学等公益目的的使用:在特定的学术研究、课堂教学、展示等公益活动中,基于合理需求,对包含他人肖像的作品进行适当引用或展示,且未对肖像权人造成负面影响,通常可视为合理使用。

3.已公开的人物影像资料的再利用:对于已经广泛公开的人物影像资料,如历史照片、公开演讲录像等,如仅作事实陈述、评论或教育用途的转载,一般不构成侵权。但需注意,即使是公开资料,如存在恶意丑化、歪曲事实等行为,仍可能侵犯肖像权。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违法吗?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于具体使用行为的性质、目的、范围以及对被拍摄者权益的影响等因素,涉及到肖像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在中国法下,此类行为通常被视为侵犯肖像权,具体分析如下:

1.肖像权的界定: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制作、使用、公开、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取报酬的权利。

2.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的侵权判定: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除非符合法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否则即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具体判断标准主要包括:

-主观过错: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其行为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仍实施该行为。

-行为违法性: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照片,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

-损害后果:该行为导致肖像权人的精神利益受损,如名誉贬损、隐私泄露等;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导致财产利益损失,如商业利用未支付报酬。

3.合理使用例外:并非所有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的行为都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况可能构成合理使用,无需征得肖像权人同意:

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公共事务讨论中的必要使用:如在报道新闻事件、进行舆论监督或公共事务讨论中,为反映真实情况,不可避免地使用到他人的照片。

科学研究、教学活动中的使用: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教学活动中,使用他人照片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

为个人学习、欣赏或者纪念目的的使用:如个人收藏、家庭相册等,只要不公开传播,一般不视为侵权。

 


周清智律师 已认证
  • 执业36年
  • 13408412645
  • 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157259分 (优于99.8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3小时内

  • 投稿文章

    361篇 (优于82.43%的律师)

版权所有:周清智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0957 昨日访问量:113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