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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应由哪一方承担?

作者:周清智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次举报

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无论是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影响抚养权判决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抚养权的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孩子的最佳利益:这是法院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首要原则。法院会考虑哪种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包括教育条件、生活条件、父母的经济能力、精神状态等。

2.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通常指8岁以上),法院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尊重他们选择与哪一方父母共同生活。

3.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意愿:法院会评估父母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是否有稳定的住所、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等因素。

4.父母的品德和行为: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家暴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影响其获得抚养权。

5.孩子的日常生活习惯和社交环境:法院也会考虑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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