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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安置房所有权是归谁的?

作者:周清智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次举报

 农村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取决于该房屋是在结婚登记前还是登记后取得。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取得,则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所有。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则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夫妻之间另有约定。

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过户问题,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但必须先向安置房申请房产证,再进行过户。在购买或过户安置房时,需要注意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土地来源:安置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而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

2、产权: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质量: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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