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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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现自残式碰瓷!有人为了骗钱,不惜拿榔头自断脚趾……

发布者:李银梅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420人看过


碰瓷届花样百出
为追求逼真的效果
用榔头自断脚趾砸成骨折后
出去行骗
......这也太狠了吧!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扰乱社会秩序,还对民众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今天小法就带你一起看看这个奇葩的碰瓷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朱某驾驶三轮车送货途中,因躲避一辆挨着他行驶的轿车,与旁边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右脚小脚指骨折。


因为朱某当时驾驶的是无证无牌三轮车,又没有驾驶证,害怕报警会被警察处罚,遂选择与对方私了,赔偿对方7000元。




事后朱某越想越不对劲,感觉事情有蹊跷,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调查得知,沈某以缺钱为由,向朋友提议“碰瓷”赚点钱。而后,沈某用榔头把自己的右脚小趾骨砸成骨折,在家休养至可以下地行走后,3人按照事先谋划,姜某负责驾车别朱某的三轮车,当三轮车往路边上行驶时,沈某再以电瓶车故意贴上去造成事故,顾某则以朋友的身份出面谈判,向被害人朱某索赔,诈骗所得7000元由3人平分。



法律分析

沈某、姜某、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合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姜某、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有人认为,碰瓷也就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讹点钱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碰瓷”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01

诈骗类


制造假象,采取欺骗、蒙蔽手段诱使被害人上当,从而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骗”,主要涉及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假诉讼罪

02

敲诈勒索类


不仅制造假象,而且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以实施轻微暴力、软暴力或者以揭露其违法违规行为、隐私、扬言侵害相要挟,从而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敲诈”,主要涉及敲诈勒索罪

03

实施“碰瓷”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抢劫罪抢夺罪等。

碰瓷绝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如果碰瓷行为构成犯罪,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碰瓷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小法提醒,碰瓷行为不可取,害人害己,非但拿不到任何钱财,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最后,也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们,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给“碰瓷党”任何可趁之机,如果不幸遇到碰瓷的情况,一定要保存现场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拒绝私了讨价还价。另外,有条件的车主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为维护自身利益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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