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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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了认购协议,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布者:陈涵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639人看过

问:只签了认购协议,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如果认购协议具备了如下2个条件,且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②您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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