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收养的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答: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从法律上讲,自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其与亲生父母之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成立继承关系,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遗产的分配是根据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