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要求我们捡到遗失物时,要妥善保管,找不到失主的要及时送交公安等部门。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我们捡到东西又扔了,属于未尽管义务,需要承担赔偿失主损失的法律责任。
捡到贵重物品,经失主索要拒不归还的,拾得人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捡到东西后,我们该怎么办呢?
1.如果知道失主的,归还失主;不知道失主的,及时交到公安等部门。公安部门知道失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失主的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公告后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建议各位失主,东西遗失后及时寻找,以免过了时效。
2.妥善保管,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因保管遗失物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失主承担。
4.失主发布悬赏广告的,可以要求失主支付相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