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员工)与被申请人(某供应链公司)引发劳动争议,申请人委托雷律师申请仲裁,诉求确认劳动关系、追讨欠薪及违法解除赔偿金。
2024 年 11 月 16 日,申请人经面试入职被申请人处任后勤部主管,月工资 3500 元,双方 2025 年 3 月才签劳动合同,载明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起。2025 年 5 月 27 日,被申请人单方调申请人至防损部(实际安排杀鱼),6 月 1 日又在工作群发布辞退声明。
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工作牌等证据,证明 11 月入职及被违法辞退;被申请人辩称入职时间为 12 月,辞退系因申请人擅离职守致公司损失,且否认欠付 6 月 1 日工资。
仲裁委审理认为,申请人证据形成完整链条,确认 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 日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无法证明申请人未提供劳动及违规致损,属违法解除。最终裁决公司支付申请人 6 月 1 日工资 160.92 元、违法解除赔偿金 6891.74 元。
雷律师点评:
本案是企业违法用工的典型案例,员工胜诉关键在于证据意识—— 微信入职通知、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形成闭环,直接戳破公司对入职时间、辞退理由的不实抗辩。
企业常见的 “调岗逼离”“口头辞退”“模糊工资构成” 等操作,均需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调岗合理性、员工违规事实及损失,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此案警示企业:用工需规范,调岗、辞退应符合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员工也需留存入职、薪资、工作内容等证据,才能在权益受损时高效维权。
雷红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