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因未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受伤后被企业以 “没合同就不是员工” 为由拒绝赔偿,只能自认倒霉。但实际上,“没签劳动合同” 不影响工伤认定,只要能证明 “事实劳动关系”,照样能依法维权。
案例:农民工没签合同受伤,凭工资记录认定工伤
2023 年,农民工老杨经人介绍到某装修公司干活,双方未签劳动合同,约定 “日薪 300 元,月底现金结账”。工作第 2 个月,老杨在安装吊顶时从梯子上摔下,导致腰椎骨折,装修公司老板以 “没签合同,不算我公司员工” 为由,只愿支付 5000 元医疗费,拒绝进一步赔偿。老杨在律师帮助下,收集了 “老板微信发的考勤记录”“工友证言”“之前领工资的现金收条照片”,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最终人社局确认老杨与装修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其伤害为工伤,装修公司需支付全部医疗费及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律解读:事实劳动关系的 “4 类证明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若没有劳动合同,可提交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人社局会据此确认劳动关系。常见的证明材料包括:
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老板或公司账户转的工资)、现金收条(需有老板签字或公司盖章)、微信/ 支付宝转账记录(备注 “工资”);
工作证明:如工牌、工服、出入厂区的门禁卡、企业发放的工作证;
考勤记录:如企业微信群里的考勤表、打卡记录截图、工友签字的考勤证明;
其他证据:如与老板的沟通录音(提到工作内容、工资)、工友证言(需工友出庭或提交书面证言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给职工购买的意外险保单。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开始用工,即使没签合同,劳动关系也已成立,职工受伤符合工伤条件的,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维权建议:没签合同受伤,分 3 步维权
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第一时间保存工资、考勤、工作相关的记录,避免证据丢失;
要求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即使企业否认劳动关系,也要书面提出申请(留存书面申请的复印件或拍照),若企业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若人社局因 “无劳动关系证明” 不受理工伤认定,可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 “事实劳动关系”,仲裁胜诉后再重新申请工伤认定。
李秀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