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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吗

发布者:胡天骏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0日|分类:公司法 |1258人看过


公司的内部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其中,股东是公司的执行机关,董事是公司的决策机关,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关。那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吗?

网友咨询: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吗

律师解答: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监事。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害的时候,监事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为确保监事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监督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律师补充:

公司监事可行使如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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