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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有哪些

发布者:胡天骏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 |437人看过举报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网友咨询: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要求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一般包括:

  (一)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二)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法人的其他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不得以法人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或进行诉讼;

  (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四)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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