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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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两次从三十楼抛下酒瓶,获刑!

作者:刘伟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61次举报


飞来横祸,酒瓶砸到了一个人
灾祸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
案情侦查一波三折
……
颅骨骨折 轻伤一级
她该如何讨回公道?



近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播出节目《从天而降的酒瓶》,该节目选取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拍摄制作。

2021年6月11日晚,李大姐在收摊之时突然被一个酒瓶砸到,鲜血直流。医生根据伤情推断,该酒瓶很可能从十层楼左右扔下。于是,警方对事发地旁边楼栋,十层左右的住户进行逐一排查,但并未找到有效线索。

警方发现,离小区最近的超市在销售这种酒,超市销售记录显示,有一位老人曾购买过这种酒,但这位老人住在三十层,而非医生提到的十层楼左右。因此,老人嫌疑暂时被排除,破案线索中断。

此时,李大姐已出院回家,经伤情鉴定,李大姐颅顶部见一8.5cm×0.2cm的瘢痕,颅骨凹陷性骨折,被评为轻伤一级。

一个月后,警方再次接到报警,事发小区竟又有人从高楼扔下酒瓶。所幸,这次酒瓶砸在了超市门口的地面上,未砸到人。与砸中李大姐的酒瓶相似,这次的酒瓶也是一款比较廉价的白酒酒瓶。警方推测,这两个酒瓶可能是同一个人抛下的。

在李大姐被砸后,超市就安装了公共监控。视频显示,之前暂被警方排除嫌疑的那位老人买了两瓶酒,老人买酒后不到两小时,第二次高空抛物案就发生了。最终,警方将嫌疑人代某抓捕归案。

裁判结果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代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代某两次高空抛物,致使一人轻伤一级,没有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评估意见认为其不思悔改、再犯可能性较大,最终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宣判后,代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央视、渝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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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大型央企工作10年,州检察院工作3年。擅长公司、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及刑事案件处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恩施
  • 执业单位: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2820201027902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离婚、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