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涛|时间:2024年05月08日|26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原告于2020年5月入伙被告的奶茶店,共投资5万元,入伙后原告并未参与经营,奶茶店的一切事物由被告管理,同年7月被告将奶茶店的所有财产变卖或抵债处理,此时原告并不知情,且奶茶店经营情况也不清楚,于是起诉被告要求退还投资款项。
二、律师点评
合伙人之间属于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因此合伙纠纷的重点、难点在于合伙人之间应当对合伙财产、账目进行清算,很多合伙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并未保存完整的账目清单,甚至是未进行过记账,导致合伙项目终止时更本无法清算,投资人可能会拿钱打了水漂,自始至终不知道自己投资的钱用在了什么地方。
三、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本案原告在未清算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后因证据不足起诉,在代理人的沟通及组织下双方进行了清算,被告最终按照清算的结果向原告退还了相应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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