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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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我寄养到姨母家,从未支付过抚养费,现父亲患病,找我索要赡养费,我有义务给吗?1

发布者:李琳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7日|分类:劳动纠纷 |1035人看过


我没满月就被送到亲戚家寄养

但户口一直没迁过去

亲生父母从未给过一分抚养费

现父亲患病

找我索要赡养费

我有义务给吗?



1

Q1

我生下来还没有满月就被父母送到姨母、姨父家寄养,之后再没有跟亲生家庭有过任何联系,亲生家庭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的抚养费。五岁那年,母亲车祸去世,现在父亲患病,来找我索要赡养费,我有义务给么?我的户口确实是在亲生父母家庭那边,直到现在也是,并且没有正式说过过继,只是临时寄养。

A1:

根据法律规定,你还是需要赡养你的父亲。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虽然你的亲生父母在你未满月时便将你送到姨父姨母家养育,但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另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虽然父母当初送养了你,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你仍然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需要帮助患病的父亲。

2

Q2

大学期间,拒绝学长表白,结果被学长的小团体长期辱骂,造成严重精神伤害,该怎么办?

A2:

对方长期辱骂的行为,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如果辱骂行为对你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虽然你没有说明对方具体辱骂什么内容,但辱骂行为一般具有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侵犯他人隐私等内容,通常会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对他人辱骂你的行为,你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对方对你进行诽谤的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因为辱骂造成社会评价度降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果对方侵权行为确实导致你严重精神损害的,比如你因对方行为需要就医治疗,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还可以提供相关就医记录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将结合客观事实予以酌定。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如果对方辱骂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虽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仍可能承担相关行政责任。你也可以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

Q3

我大舅子49岁那年出车祸死亡,单位赔了将近100万元,到了他妻子的口袋,肇事车主又赔了128万元,他妻子只肯给死者七十多岁的老母亲10万元,死者老母亲不同意。他妻子看其不妥协,签字的时候故意把自己名字写错,现在128万元在法院暂存。请问赔偿金该怎样分配?

A3:

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在亲属之间进行分配。

你所说的单位赔偿,一般是工亡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关于分配方式,首先可以先剔除丧葬费(丧葬费归支付丧葬费人),然后分配给各个供养亲属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分配比例,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一般是参照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首先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之间分配。因此,死者妻子将所有工亡赔偿拿走,是不合法的。

关于肇事方赔偿款分配。这部分赔偿款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款项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死者母亲的部分,应当由母亲直接取得。另外误工费、交通费等也由实际支出人员取得。实践中一般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侵权人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在分配时,首先应由死者的近亲属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遗产继承顺序进行合理分配。原则上由其家庭生活成员共同取得,应按照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进行分配。

4

Q4

我哥在船上工作11年,工作期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由于这份工作危险性比较大,他的腰部和腿部都被钢管扎到,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但是做不了伤残等级鉴定,因身体不好无法正常工作,现被老板辞退。老板说最多一次性补偿五万元。两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该怎样维护我哥的合法权益?

A4:

如果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又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

实践中,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用人单位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用人单位,一般会认定为劳动关系。因此,你们可以先提交有关证据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如果认定为劳动关系,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们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申请工伤鉴定,最后再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损失。你提到的你哥哥做不了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是指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也可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如果你的哥哥与老板之间是属于雇佣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雇员因劳务而使自身遭受损害的情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你哥哥损伤,雇主按照其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你们可以收集损害发生以及损害后果的证据,以便进行索赔。赔偿项目一般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等,你哥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张。

5

Q5

甲公司2018年底因环保问题多次间断性停产放假,拖欠了共5个月的工资至今未发放。又于2019年2月—5月放假 4个月,6月甲公司承包给了乙公司,给职工交上拖欠了9个月的职工保险。让我们自己承担放假4个月期间全部的保险费用。请问我们该怎么维权?

A5:

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你们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关于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停工停产是指企业因自身生产任务不足而非因劳动者本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经营严重困难,导致企业无法安排员工进行有效生产,企业单方面决定暂时中止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不能按正常工作制度提供劳动的情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你们所在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停工停产三十日内,你们应当获得正常工资,超过三十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要根据各地规定提供待岗工资。此外,你们自己支付保险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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