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
为他人做担保需要承担一定风险,非必要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为他人作担保。如果害怕为他人作担保出事,就应该防患于未然。假如已经为他人提供了担保,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呢?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无效。由于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在主债权债务合同已经归于无效的情况下,那么保证合同也会随之无效。但是主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保证人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保证人有过错的,仍要清偿欠款的三分之一。这个过错主要是指,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故意签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虽然具有从属性,但它有自己独立的生效和无效原因。
3、已经过了保证时间。
(1)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时间自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
(2)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时间自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六个月内。
(二)什么情况下保证人可以起诉借款人?
1、如果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的,那么你必须在先起诉借款人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起诉保证人,至少你得一并起诉借款人和保证人而不能单独起诉保证人。
2、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或者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直接单独起诉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三)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应当考虑的事项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在成为担保人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1)首先肯定要考虑自己的实力,是否有能力承担该笔债务;
(2)其次要考虑配偶,是否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最后要考虑借款人的自身实力、是否诚信以及与之关系的亲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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