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他人财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只有达到刑事责任标准才可能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分标准主要在于毁坏财物的价值、情节严重程度、认错态度以及其他因素。
(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责令行为人赔偿。
(三)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在安徽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安徽省对于毁坏财物的数额标准
(1)数额较大(安徽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安徽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五)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其他罪的界限
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达到犯罪标准的,不是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同时触犯其他罪名,依照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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