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是什么
我国法律所称的物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权利。物权是由法律规定的,个人不能创设。权利包括法律规定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等。
二、为什么要有物权法
物的归属和利用是物权法解决的两大问题,明确了物的归属问题,可以定纷止争,稳定社会秩序;明确了物的利用问题,可以做到物尽其用,有利于社会发展。
三、物的理解
1、从客体来分,物分为不动产、动产和权利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条件,不动产主要是指房屋等地上定着物,比如说你家的房子,只有登记了,才产生物权效力,没有登记,没有产生物权效力,你不可以行使物权。
动产分为特殊动产和其他动产,特殊动产是指飞机、轮船、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登记了,就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其他人不能把你的汽车给卖掉,但登记不是物权设立的生效条件。其他动产都是以交付为设立条件,你交给我,就成我的了。比如借钱,你借给别人的是物权,换来的是债权,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欠钱的成爷爷,借钱的成孙子了。
2、从主体上来看,权利人分为国家、集体、私人、法人及社团
我国的全部矿藏、水域、海域,部分土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是国家的,其他土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是集体的,这些物的所有权只能是国家或集体,不能为私人。但私人可以拥有上述物的使用权。土地是天地间最宝贵的财产,土地的公有性质是我们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关键。
国家出于公益目的是可以征收或征用集体或私人财产的,当然征收或征用需要适当补偿。此外,法律对于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保护基本是一样的。
法人拥有的财产最终可以清算分配的方式归属私人。
3、从权利内容来看,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最基础的物权,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利,是设立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基础权利。
用益物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注意我们的房屋租赁权不是用益物权,它是债权,物权在使用、救济等各方面都优先于债权。
担保物权,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不动产的抵押权需要登记作为设立生效条件,而质权以交付作为生效条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或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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