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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乘客跳窗的行为,司机用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曹珊珊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1246人看过

近日,在湖南长沙601路公交车上,一男孩因玩手机坐过站。车出站后男孩要求司机停车被拒绝,竟趁等红灯时翻窗跳车。由于是出行高峰期,男孩在后车厢的举动司机并未察觉,得知男孩跳窗后司机着实捏了把汗。如果男生出现危险,司机有责任吗?

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我认为,在这起事件中,该名男生的跳车行为是发生在公交车驶出站以后,是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发生跳车的,可以认为公交车司机没有违规,拒绝停车行为是有依据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跳车后受伤或者与其他机动车相撞导致受伤,责任应该由个人来承担,与公交车司机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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