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秀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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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

发布者:郭秀君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481人看过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新债权人):XX公司    

法人代表:XX

乙方(原债权人):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债权转让

1.1  乙方于XXXX月XX日与XX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因政府征收,乙方于XX年XX日与XX终止租赁,签订了《协议书》。乙方于XXXXX日对XX有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109374 元(大写:壹佰壹拾万玖仟叁佰柒拾肆元)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转让上述债权,甲方享有受让债权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1.3 乙方需要在本协议签订后两日内通知XX,并应当将通知送达文书的原件交付甲方。

  二、承诺和保证

2.1  乙方承诺对丙方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无其他争议。

三、债权文件移交

3.1 在该协议生效之日,乙方需将对丙方享有债权的原件以及相关凭据全部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原件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无任何权利瑕疵。

四、生效条件

4.1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新债权人):   

乙方(原债权人):

               

  合同签署地:唐山市路北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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