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新债权人):XX公司
法人代表:XX
乙方(原债权人):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债权转让
1.1 乙方于XX年XX月XX日与XX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因政府征收,乙方于XX年X月X日与XX终止租赁,签订了《协议书》。乙方于XX年X月XX日对XX有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109374 元(大写:壹佰壹拾万玖仟叁佰柒拾肆元)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转让上述债权,甲方享有受让债权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1.3 乙方需要在本协议签订后两日内通知XX,并应当将通知送达文书的原件交付甲方。
二、承诺和保证
2.1 乙方承诺对丙方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无其他争议。
三、债权文件的移交
3.1 在该协议生效之日,乙方需将对丙方享有债权的原件以及相关凭据全部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原件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无任何权利瑕疵。
四、生效条件
4.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新债权人):
乙方(原债权人):
合同签署地:唐山市路北区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