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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拘留多久判刑?广州荔湾区刑事律师

2021-08-24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615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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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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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余某、廖某等六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其余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九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自2020年以来,被告人余某以牟利为目的,多次从罗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贩卖给他人,共计38.5克,并16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廖某明知余某贩卖毒品,仍介绍他人与其认识,为其联络、促成交易,帮助余某贩卖冰毒共24克,并在自己的轿车内容留他人吸食冰毒;被告人李某、汪某共同协作帮助他人代购冰毒,且私自截留部分冰毒,并分别在住处、办公室、轿车内容留他人吸毒5、6次;被告人陈某贩卖冰毒3克给他人,从中牟利600元;被告人余某贩卖冰毒3克给他人,从中牟利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廖某、李某、汪某、陈某、余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均应予惩处;被告人余某、廖某、李某、汪某多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均应予惩处。综合以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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