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电信网络诈骗案拘留怎么判刑?广州诈骗罪刑事律师

2021-08-24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473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仁业等23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周仁业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余22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周仁业加入传销组织,后逐步成为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该传销组织以推销红酒等产品的名义,层层发展下线成员,引诱成员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并购买高价产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参与人数达66人以上、层级在3层以上的传销活动犯罪集团。在从事传销活动过程中,周仁业等人自上往下组织、教唆成员分工合作进行电信诈骗活动。诈骗人员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并取得其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并将骗取所得资金用于购买传销产品,保证传销组织活动的运营,诈骗金额共计63万余元。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230439

  • 昨日访问量

    310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