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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宝妈发展上百人成为会员赚取佣金获刑;广州诈骗罪刑事律师

2021-08-03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606人看过举报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2018年4月,年轻宝妈刘某收到一条网络兼职录入快递的招聘信息,为缓解经济压力,刘某主动联系对方,并按照指示进入虚拟房间进行培训。为完成“培训任务”,刘某支付了198元成为会员。做了几天任务后,刘某发现自己被骗,但是要求退费无果。


  为赚回198元,刘某成为推广员,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遇到有意向兼职的“小白”,刘某就会按照平台里老师教授的话术拉拢对方入会,从中赚取佣金。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刘某一共介绍100多人入会,个人非法获利1万5千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刘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提醒】


  看似平常的网络兼职信息,其实暗藏诈骗玄机。大家如果看到非正规渠道或陌生人发布的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切勿盲目汇款、交易。如果已经受骗,不论损失大小,都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切莫以骗取他人钱财等方式,弥补自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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