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花都区故意伤害罪刑事律师;花都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会见

2021-07-07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300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王某和被害人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2020年7月下旬,王某得知刘某在某饭店工作后,于同年7月28日21时许骑着电瓶车携带一根擀面杖尾随刘某至幼儿园东侧胡同内,使用擀面杖对刘某头部和身体实施殴打,致其头部受伤。后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损伤程度被评定为重伤二级。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报复伤害他人,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持凶器实施伤害行为,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系坦白,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224992

  • 昨日访问量

    798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