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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双方都要抚养权会怎么判?广州海珠区离婚律师

2020-12-22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310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当前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最主要是现代人对婚姻质量的期望值增高,一旦婚后的现实与婚前的期望产生矛盾且不可调和,离婚就是必然的选择

问: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都要求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答:一般法院是看扶养能力,考虑对孩子有利的环境进行相应的判决,比如长期和谁一起生活,谁的工作比较稳定,扶养能力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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