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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离婚共同债务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如果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是离婚后产生的因为原财产处理、抚养子女时所负的债务等问题,而形成的的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离婚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双方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分割,离婚之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离婚时虽然已经对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但是离婚之后债权人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主张权利的。
3、离婚之后因为分割原夫妻财产而支付的必须费用,主要包括:共同委托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
4、因为需要抚养子女或者行使子女监护权,因为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等造成的债务。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还?
离婚共同债务偿还问题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可以清唱共同债务的话,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进行平等分配。
2、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则由双方进行协议清偿,如果打不成协议,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没有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共同债务由双方进行协议清偿,如果达不成协议的,有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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