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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作为遗产如何继承?广州海珠区遗产房产继承律师

2020-03-16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397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是广州遗嘱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办理遗嘱公证、诉讼分割遗产、宅基地、房产继承,遗嘱效力纠纷,遗赠协议纠纷、遗嘱是否有效的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房产作为遗产参与继承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房屋继承要和房屋所有权进行区分,继承人居住的房屋并不代表一定能继承,需要先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确认,是否为继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屋属于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与他人共有财产等情况的话,继承人只能继承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

2、法定继承会排在遗产继承之后,因此在进行继承之前,首先要确认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就需要按照遗嘱的情况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

3、在房产继承之前,可以由所有继承人自己协商并确定协商方案,可以放弃自身的继承权,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形成书面协议,签订协议起就生效了。

4、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房屋的份额是均等的,如果有法定继承情形中的特殊情形则除外。

5、房屋作为遗产需要过户的时候,必须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有公证委托时则需要该受托人到场。

6、如果继承的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进行继承的时候,只能继承使用权,不能进行过户。

房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时继承的顺序如下:

根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除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外,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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