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打官司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法律;广州白云区离婚房产律师

2020-03-13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323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离婚打官司涉及到房屋分割情形的法律约定 
   
  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房产登记为出资一方:无论是在婚前登记还是婚后登记,离婚时房屋归房产登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前登记,视为以附结婚条件的赠予,双方没结婚,可以撤销赠予;婚后登记被视为共同财产,因为房产登记会被认为对另外一方的赠予,离婚时平均分割; 
   
  三、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结婚前登记,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予,双方没有结婚,只要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全款出资,可以主张返还;结婚后登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四、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双方结婚后居住:离婚时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五、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无论结婚前登记还是结婚后登记,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予,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结婚前登记在对方名下,可以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予,在赠予的条件不成立情况下,主张撤销赠予;结婚之后登记在对方名下,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予,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特别注意:有案例表示,如果出资一方的父母能提出证据证明是对夫妻双方购房的借款,该笔出资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借款; 
   
  七、婚前一方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出资方,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升值部分的款项; 
   
  八、婚前一方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前登记,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予,可以主张撤销;结婚后登记,可能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九、婚前一方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结婚前登记,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予,可以主张撤销;结婚后登记,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出资方,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升值部分的款项; 
   
  十、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由双方居住:如果婚后是父母还贷,另外一方无权分割房屋;如果是双方还贷,举出证据证明还贷,可以主张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权; 
   
  十一、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方子女名下:如果婚后是父母还贷,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共同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待商榷; 
   
  十二、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在结婚前登记,双方没有结婚的,可以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予,主张撤销赠予;在结婚后登记,如果由父母还贷,还贷部分和首付部分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共同偿还,由夫妻双方还贷,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有可能视为双方为购房而产生的共同借款,也有可能视为对夫妻的赠予; 
   
  十三、双方父母各出一部分款项,全款买房:该房屋视为夫妻按照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十四、婚后双方共同买房:无论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十五、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予; 
   
  十六、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和婚前父母贷款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一样的处理方式; 
   
  十七、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由父母偿还贷款,视为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予;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还贷部分无法具体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十八、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如果由父母还贷,还贷部分和首付部分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共同偿还;由夫妻双方还贷,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有可能视为双方为购房而产生的共同借款,也有可能视为对夫妻的赠与。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97049

  • 昨日访问量

    387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