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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越秀区起诉离婚律师

2019-12-04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404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双方必须到场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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