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如今,买房置业已成为老百姓生活的重中之重,很多夫妻更是把房产作为结婚的条件。结婚时你侬我侬,离婚时却翻脸不认人,为了房产撕破脸的大有人在。而如果房产是贷款买的,纠纷就更难解决。那么,一般情况下,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陈律师认为,原则上,婚姻法中规定经确定属于个人财产范围的房屋在离婚时仍然归个人,属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割为原则,同时照顾女方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具体到分割的方式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才会诉至法院解决。
3、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就所购房屋进行协议分割。那么,当事人应当如何签订分割协议呢,在签订分割协议时如何更好地为自己争取权益呢?
陈律师认为,双方签订房屋的分割协议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不破坏房屋原有价值的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为原则。既然是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的分割问题,还是凭心而论、各自做出让步,求同存异、少为细枝末节的事争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还是感情因素会起大部分作用。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