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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赠与房产协议没过户有效吗
咨询:我一位朋友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让我居住,并写下字据表示愿意将该商品房赠给我,房产证办下来后(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他又把房产证交给我,但双方没有及时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现在这位朋友出国了,他的家人想把房子要回去。请问:赠与的房屋没有过户,赠与行为有效吗?我能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此外,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我国《物权法》对房屋的产权变更是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确定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从这两条条款来看你的朋友给你写有书面赠与的相关字据,并将房产证交给你,你也已开始在该房屋中居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不过,你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就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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