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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高管竞业竞争纠纷律师;公司员工跳槽带走客户赔偿律师

2019-07-07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405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公司竞业限制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什么是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什么区别?

在整个经济体系中,各行各业的竞争可谓是相当激烈。对此,许多企业为了更好的与商业对手搞竟争,纷纷使用起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那么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和违反后果是什么呢?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企业违反竞业协议承诺未支付补偿,劳动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可以放弃竞业限制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

4、竞业禁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而竞业限制针对员工的限制为离职2年以内。

5、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而单位对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必须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

6、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以单位支付补偿金为生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金。

三、违反的后果

1、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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