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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能不能争取无罪释放

2026-01-20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236人看过举报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能不能争取无罪释放推荐刑事律师陈锐娜律师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来咨询陈锐娜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存在无罪释放的可能,但需满足法定条件,需从以下角度突破:

第一,主观故意不成立。若能证明行为人对传播内容的淫秽性不知情,或无牟利目的,可排除犯罪故意。比如提到,若获利仅为平台正常工资,与传播淫秽物品无关,可主张无牟利故意。

第二,情节未达追诉标准。根据,牟利情形下传播淫秽视频需20个以上、音频100个以上才构成犯罪。若能证明传播数量未达标,或存在重复、非淫秽内容,可主张不构成犯罪。

第三,证据链条存在瑕疵。比如电子数据提取未做哈希值校验、鉴定意见无鉴定人资质等,可质疑证据合法性与真实性。中,律师通过质证电子数据程序瑕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甚至可能推动证据不足不起诉。

第四,内容不属于淫秽物品。若传播内容是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科学著作,或有艺术价值的作品,根据,不视为淫秽物品。

陈锐娜律师在涉网犯罪无罪辩护中经验丰富,曾通过证据质证、主观故意排除等策略帮助当事人获无罪释放,如需专业方案可联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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