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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办金融诈骗罪案件刑事律师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

2026-01-05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103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办金融诈骗罪案件刑事律师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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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来咨询陈锐娜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新刑法对股票诈骗罪如何量刑

股票诈骗通常涉及欺诈发行证券罪、诈骗罪等罪名。

若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根据刑法规定,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该行为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若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量刑需结合犯罪事实、情节等综合判断。

二、股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股票诈骗通常涉及欺诈发行证券罪、诈骗罪等罪名。

欺诈发行证券罪立案标准: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非法募集资金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等。

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公安机关一般会立案追诉。不过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三、股票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股票诈骗通常涉及欺诈发行证券罪与诈骗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方面,根据《刑法》规定,在招股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等,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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