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能取保候审吗

2023-04-19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395人看过举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能取保候审吗


陈锐娜律师: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      ;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审宣判,被告人黄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黄某于2011年开始任东莞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老板。为发掘、联系潜在客户,黄某从微信上向他人购买了东莞多个小区合计4万多条业主个人信息,包括业主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部分还含有房屋面积、职业、学历、车牌号等信息。其间,黄某还将上述业主信息资料通过微信转发给张某、叶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使用,并同时转发到公司业务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江楠 谢嘉伟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231565

  • 昨日访问量

    310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