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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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间,被告人王某梅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外地购进高档白酒的空酒瓶、瓶盖、瓶盒、手提袋、包装箱等材料,在该市用低档白酒和上述材料制作假冒指明白酒,并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金额1.36万元。王某春明知王某梅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仍帮其运输,获利约0.4万元。2018年11月8日,两人被抓获,查获已生产尚未销售的假冒白酒314箱及瓶盖等材料,价值约8.8万元。案发后,王某梅、王某春分别退出赃款2万元、0.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梅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10万余元,情节严重,系主犯;被告人王某春明知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运输帮助,系从犯,二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两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被告人王某梅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扣押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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