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辩护律师取保候审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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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被告人余某从某实业有限公司承接了某锦上项目二标段小高层8、9、10号楼外墙漆工程,同年8月16日,被告人余某与马某签订了外墙涂料施工合同,将工程转给马某等外地民工施工。至2019年1月工程完工后,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付清被告人余某所有工程款,被告人余某与其合伙人邓某(另案处理)仍拖欠马某、马某呷等13名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00700元。2019年6月至7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被告人余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告知函》和手机发送短信等方式多次责令其支付,被告人余某仍不支付所欠民工工资。
2019年9月12日,被告人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被告人余某付清了全部所欠的民工工资,并取得了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有能力支付而逃避支付13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人民币100700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归案后,被告人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余某已全部支付了劳动报酬,并取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余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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