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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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甲与乙双方是夫妻关系,为了购买第二套房屋办理了离婚。离婚后以乙方名字购房一处,双方未能复婚,双方为房屋所有权分割发生纠纷。
我方观点
双方为购买房屋办理离婚,离婚后虽然以乙方名字购买房屋,但是甲方名下银行账户支付的购房款项,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要求一人一半。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我方观点,房屋归乙方所有,乙方按照市场价给付相当于房屋价款一半的折价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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