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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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否构成合同诈骗要看无法履行的情况是在签订合同之前还是之后。
一、在订立合同之前就不具备履行能力
没有实行的履行能力,还以先履行部分合同等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诱骗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只要行为人利用签订合同骗取到财物数额较大,就涉嫌合同诈骗罪,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此时受骗的一方可以报警处理。
二、订立合同之后无法再继续履行。
事先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存在欺诈,是在合同的订立后不具有继续履行的能力,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而应当是违约,因为一方当事人已经没法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如下的解决途径:
1、要求继续履行,如果违约的一方只是暂时的没有履行能力,并不是完全没有履行能力,那非违约方可以在给予一定期限后,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2、解除合同,对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导致了最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都无法实现的,非违约而定一方可以法定解除合同。
3、违约损害赔偿,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约定可要求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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