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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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诈骗罪立案的具体流程
网络诈骗案立案程序是: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对起诉、自诉,人民法 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 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 院应当予以释明。
二、诈骗罪立案数额的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三、诈骗罪的严重情形有哪些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 信、拨打电 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 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 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 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介绍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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